星期三, 12月 26, 2007

公司是請你來解決問題的,不是請你來提出問題的


這是KC有天警惕我的話 其實很多人真的有這個毛病,就是提出了一堆的問題,一堆的不滿,好像對於公司很有理想抱負,但是想要請教解決方案,卻沒有什麼可以提出 

公司本身是一個組織,在社會(或者世界)中有存在的價值,是由於提供某種服務,而員工存在於公司,也是來自於在公司內能提供價值.....有問題當然很好,代表在乎公司,關心公司,但問題是,針對這個問題,我們有什麼解決方案,這個比提出問題更加的重要....

問題是需要行動來解決...光是提出,並無法將問題解決,只是把這個責任寄託給別人解決,那個人的價值就被貶低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提出的解決方案常見的問題的有下列常見的錯誤 
  1.  方案超過自己可控範圍 舉個簡單的例子,希望降低犯罪率,政府可以提出,罪犯都不要犯罪,這樣犯罪率就下降拉,當然,但這個不是可控範圍,所以提出這樣的解決方案是可笑的,什麼叫可控範圍,政府的可控範圍是,提供就業輔導,因為如果就業人口增加,可能犯罪的人口就會下降... 所以解決方案很重要的一個概念就是方案要在可控範圍,同時如果方案是非可控範圍,那你容易加深組織的氣憤及無力感,因為已經超過你影響力範圍 
  2.  方案不能執行 一個沒有辦法執行的方案,那就等於不存在,所以方案一定要能可以執行,方案切勿不切實際,不切實際的方案是浪費大家的時間,決定了一個根本沒有辦法執行的案子...所以依據我們可控的資源,然後想辦法找到一個可以執行的方案 
  3. 沒有辦法做些什麼 其實針對問題,我們其實無論如何都可以做些什麼,也許不是那麼直接,但我們也許可以影響輿論,影響環境,進而達到改變的目的,所以說沒有辦法做些什麼,這句話是卸責的講法,我們總是可以懷抱著熱情,找出一條對於改善有利的事情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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