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筆記
記錄個人雜想及摘要
星期五, 2月 05, 2016
薪資,績效獎金,分紅, 配股
這四者的目的應該不同
薪資
對應目前的工作範疇及能力
工作範疇有其對應薪資水準,屬於市場機制
而能力需要能匹配工作範疇.
所以年度是否調薪,不應採用齊頭方式
而來自於工作範疇及能力是否有成長
如果沒有變化,不應進行任何薪資變化
績效獎金
鼓勵過去的表現
過去的一個年度有明顯表現,應該透過績效獎金來給予鼓勵
分紅
如果是以現金模式,還是屬於鼓勵過去的表現
過去的一年間有明顯表現,應該透過分紅獎金來給予鼓勵
配股
屬於未來實現方式,主要給予未來有高度潛力貢獻者
目的激勵潛力貢獻者可以積極發展,展現未來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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