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尔逊的《十四点和平原则》
(1)公开订立和平条约,无秘密外交。
(2)无论战时与和平时期,公海航行绝对自由;
(3)取消国家间的经济障碍并建立贸易平等条约;
(4)充分互相保证,各国军备必须减少至保证本国内部安全的最低水平;
(5)调整对殖民地的要求,平等对待殖民地人民;
(6)德国撤出俄国,调整俄国问题;
(7)德军撤出比利时,恢复比利时之独立性;
(8)德军撤出法国,阿尔萨斯一洛林也还法国;
(9)根据民族性原则,重新调整意大利边界;
(10)奥匈各族自治,允许独立;
(11)同盟国撤出罗马尼亚、塞尔维亚和黑山。
(12)奥斯曼帝国的民族自决。
(13)恢复波兰之独立性。
(14)成立国际联盟以维持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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