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0月 16, 2021

NO.1575 怎样实现“责权利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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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權力是一根鏈條。需要對這根鏈條進行切分。自上而下,處於不同層級的人,根據各自承擔的責任,擁有相匹配的權力。
  • “責權利匹配”原則:你每擔起一份責任,就應該獲得一份權力,還應當拿到一份利益。
  • 為什麼責權利要匹配呢?道理很簡單:權力是用來做決策的,而決策需要信息。越貼近一線、擔責越重的人掌握的信息也越多。給他相應的權力,他才能做出盡可能正確的決策,權力的行使才最有效率。
  • 十一學校確立了三條原則:能給下一級的權力不要留在上一級,能在下一層級組織的活動就不要在上一級,能在上一級處理的麻煩就不佈置給下一級。最終,讓決策發生在信息獲取最充分的地方,“讓聽得見炮聲的人指揮戰鬥”。
  • 十一學校在變革之初就對財權做了切割,不讓有權的人理財,不讓理財的人有權。
  • 道理很簡單,寫工作計劃,寫得再漂亮,不落地也沒有用。而變成了製定預算計劃,大家就得仔細斟酌了,真金白銀花在什麼地方,少不少,夠不夠,這些推敲清楚了,明年怎麼幹才真的清楚了。這才是真正的年度計劃。
  • 校長是沒有單獨預算的。在財務部,他的簽字不能報銷。這就實現了“不讓有權的人理財”,保證了校長的權力干淨。
  • 從審批權,到簽批權,再到審查權和審計權,每一個權力主體各司其職,相互制約,和自己承擔的責任相匹配。
  • “責權利等邊”。等邊,就是等邊三角形的那個等邊。也就是說,當你負起一份責任,就能獲得一份權力,還能夠拿到一份利益的時候,你就被賦能了,成一個有自驅力的人,主動實現組織目標。
  • 先給權力,再賦予相應的利益,下屬自然就會把責任擔在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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