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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非是戰國後期的韓國人,而且他是韓國宗室,與韓國國君算是遠房親戚。韓非有些口吃,不大擅長講話,但文章寫得條理清楚、分析深刻。
- 李斯是韓非的同學,他們曾一同跟隨儒學大師荀子學習。
- 韓非的思想具體體現在他的文章中,這些文章被後人彙編為《韓非子》一書。全書最大的特點是從統一中國這一總目標出發,提出了一套理論和原則。
- 民眾飽受戰爭苦難,希望有個穩定的生活環境。如果七國能夠合併為一個國家,就不會有那麼多仗可打了。所以,普通民眾非常希望統一的到來。另一方面,從社會生產來看,七國各有特產,齊國出產鹽和鐵,楚國出產木材,秦國有毛皮和革製品,分裂的局面就意味著各種稅收和門檻,非常不利於物資的快速流通,所以人們也希望出現一個統一社會。而且,當時還有一個嚴峻的局面,就是黃河不定期氾濫。當時的黃河水系,幾乎流經除燕國以外的其他六國。但各國都不想把黃河治理好,如果發生洪水就以鄰為壑,把水引到別國去,受罪的還是普通民眾。你看,戰國末期實現統一已經是勢在必行了。
- 要想統一全國,秦王必須要整合全國的力量,鉚足勁一致對外。一百多年前,在商鞅的操盤下,秦國實施了變法,其中最重要的一項措施就是獎勵軍功,取消貴族的世襲制度,國家不願再浪費資源養著一幫“寄生蟲”,只有那些有才幹的人才可以做官,有軍功的人才可以封爵。
- 韓非吸收前人經驗、綜合各派主張,專門為君主定制了高效統治“三件套”。這組“三件套”分別是:“法”“術”“勢”。 “法”用來解決君主和普通民眾的關係,“術”用來處理君主和臣僚的關係,最後的“勢”,是“法”和“術”得以實現的保障。
- 韓非所說的“法”,其實是把國君意志制度化。追求賞罰分明只是手段,目的是幫助國君更好地支配所有人。
- 韓非繼承了荀子的觀點,認為“人性本惡”,人都有趨利避害的本能。所以韓非公開主張,君主對民眾不能道德感化,而要通過“法”來把賞罰規矩立好,清晰地告訴民眾:努力種地打仗就能獲得官爵田產,如果作姦犯科,就要坐牢受刑。這樣才能聚集民眾的力量,提高生產水平和作戰水平。
- 儒家的“禮法”這時就變成了法家的“刑法”,同樣都是要維護統治集團利益,但手段從“禮儀道德”變成了“嚴刑峻法”。
- 法是公開的,通過向民眾公佈遊戲規則,來調動大家種地、打仗的積極性。而術是不能暴露的,為了避免大臣互相勾結對抗國君,國君不僅要小心提防每一位大臣,同時要施展權術,適當挑起大臣之間的矛盾,把他們掌控在國君個人手裡。
- 韓非的第三樣法寶:“勢”。什麼是“勢”呢?勢就是國君威嚴的身份。有這樣一個比方:君主和權勢的關係就像飛龍和雲霧,飛龍有了雲霧的托舉才能飛得高,如果雲霧散去,飛龍就會掉在地上變成蚯蚓。
- “法”“術”“勢”這三樣東西都不是韓非首先提出來的。 “法”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儒家,後來商鞅在秦國進行了實踐,韓非把它藉鑑了。 “術”的思想可以追溯到道家,後來申不害在韓國大力推行,韓非也藉鑑了。還有“勢”,可以追溯到儒家和道家,趙國人慎到最早把它提出來,韓非也把它給借鑒了。
- 春秋戰國時期並沒有一個組織、學派叫“法家”,這個名稱最早出自司馬遷的父親司馬談之手。司馬談在《論六家要旨》這篇文章中,把韓非、管仲等理念相似的人歸類為一派, 並命名“法家”。也就是說,“法家”這個概念是後世的人總結出來的。
- 法家學派都喜歡變革,其實變革只是手段。被歸類為法家的學者、政治家都有一個共同的出發點,就是站在最高統治者的角度思考問題。
- 為了更有效地動員全國各地的資源,中央還要加強對地方的控制,這就是“中央集權”,為了保證國君的指令能暢通無阻,那就要樹立國君權威,違令者斬,這就是“君主專制”。
- 漢代的儒學幾乎雜糅了各個學派中有利於統治的觀點,儒學早已被改得面目全非,有人就把這個時候的儒學稱作“儒教”,以區別先秦孔孟儒學。
- “外儒內法”。人們一般是這樣解釋:儒家注意道德禮儀,聽起來很體面;而法家常常功利嚴苛,雖然有利於統治,但見不得人,所以後來的統治者就用溫情脈脈的儒學包裹著法家思想來統治民眾。既達到了統治目的,同時面子上也能過得去。
- “外儒內法”還有這樣一種解釋:“內法”是目標,君主的利益是一切統治行為的出發點;“外儒”是實現的手段,目的是為了實現“內法”。當然“外儒”的“儒”,並不是孔孟儒學,而是在漢代被改造過的“儒教”。
- 法家學者特別擅長寫這類寓言故事。這是因為他們是變革者,而推動變革首先得轉變思想,這往往是最困難的事情。那什麼能撬動人的思想呢?講道理別人會煩,擺事實別人也許記不住,而講一個具有啟發性的故事,引發一波又一波的聯想,或許是個不錯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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