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事實上是用了有名的籃球教練約翰‧伍登 (John Wooden) 贏球的方法。約翰‧伍登在學會了用他最好的七位球員打滿全場球賽之後就最常贏球。這樣一來,他的對手永遠是面對他最好的球員而不是次好的球員。而他最好的球員因為有更多的上場時間進步也比一般的球員多。 而且巴菲特比伍登更伍登,因為在他的情形對於技能的練習是完全集中在一個人身上,而不是七個人身上,而且他的技能在這五十年裡隨著他年紀越來越大就越來越好,不像籃球員的技能是隨著時間過去而逐漸衰退。
此外,藉著把如此多的權力跟權威集中在經常是長期服務的重要子公司的執行長身上,巴菲特在此處也是在創造強烈的伍登式效應。這樣的效應增進了這些執行長的技能跟子公司的成就。 然後,隨著波克夏系統給予子公司跟它們的執行長人人想要的自治以及波克夏變得成功而廣為人知,這些結果吸引了更多、更好的子公司以及更好的執行長進來波克夏。
而更好的子公司跟執行長比較不需要總部來的注意,如此創造出人稱的『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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