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很長時間裡,美國很多州規定,銀行只能是單體銀行,有的州還專門有《單體銀行法》,也就是銀行只能在某處經營場所,不准異地開設分行。
- 1914年,美國共有銀行27,349家,其中95%都沒有分行。 那5%有分行的銀行,分行的平均數也不超過5個。 這種碎片式的銀行體系非常脆弱。
- 依照美國憲法,各州不能發行自己的貨幣,也禁止各州對州際貿易收稅。 這當然很好,有利於美國發展統一大市場。
- ATM機就是一個小型分行,沒有必要單開一個儲蓄所。 金融封建領主的地盤,就這樣被ATM機不聲不響地打破了。
- 新技術的出現。 新技術很有可能成為打破利益團體阻礙的強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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