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4月 01, 2020

NO.1035 婚姻的本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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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系社會,財產是子女從父親那裡繼承。這個規則導致了一個很嚴重的副作用。就是一個孩子生下來,誰是媽媽這個不會弄錯,但是要弄清誰是爸爸,卻必須要實行專偶制。
  • 大概公元前8000年左右,父親的角色最先被游牧民族發現。
  • 搶曾經很主流,是獲得女人的主要方式之一。今天還有很多風俗遺跡能夠證明這一點。比如漢字結婚的“婚”,就是女字邊加個黃昏的昏,意思是天黑了好動手;為了不讓新娘子認識回家的路,就要把她臉蒙上,這就是蓋頭和麵紗的由來;搶來的女人直接扛回家,這個不妥當。萬一新娘子跑回去,領著小舅子打上門來呢?所以得先找個地方把新娘子藏起來,生米煮成熟飯再領回家。這就是度蜜月
  • 男人對婚姻制度的解讀是直奔主題的。這個主題,就是確保男性得到靠得住的血緣後代。
  • 在那個普遍貧窮和匱乏的年代,每家的媽媽都在做同樣的事情,在錢少得可憐的前提下,想盡辦法為孩子們提供更多的食物。
  • 1886年,北卡羅萊納的主婦們,其他家務活都不說了,僅僅是從公用水龍頭往家提水這一件事兒,一年累計一下,每個家庭主婦需要步行148英里,提水36噸。我給你換算一下,就是每天,需要提著滿滿一桶咱們現在飲水機上用的那種桶裝水,走3.5公里。
  • 對男人來說,婚姻就是財產、性和孩子。但是對於女性來說,婚姻首先是一種生活方式,是每天一睜眼就沒法歇上一口氣的家務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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