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1月 17, 2021

NO.1604 为什么中世纪的“封建”千奇百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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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封建”就是中世紀的基本社會政治形態。
  • 秦朝以前的周朝,週天子把土地分給諸侯,諸侯各自管自己的地盤,“封土建邦”,這個才是典型的封建。
  • 中世紀封建,就是一個自由人對另一個自由人的服從和服役。服從對方的這個人叫作封臣,得到服從的這個人叫作封君。
  • 封臣服從封君,為封君服役,主要就是為封君打仗。作為回報,封君賜給封臣一片土地,就是封土,封臣享有封土上的經濟收益。雙方簽定契約,各自有權利義務。一方違約,對方的義務就自動解除。
  • 史學界一般認為,封建產生於日耳曼蠻族的親兵團。
  • 打下一片地盤之後,準備怎麼管?蠻族首領既不懂行政,又不懂管理,也不懂法律,甚至連字都不認識,就是個大老粗。這個時候,只有按照親疏遠近和功勞大小,把地盤分給兄弟們。
  • 最早的封建契約可以在墨洛溫王朝找到,那是法蘭克人建立的第一個王朝,法蘭克人是日耳曼人的一支,第一個正式的國王叫克洛維,在公元481年建立了墨洛溫王朝。
  • 公元715年,查理·馬特當上了宮相,他的兒子丕平繼任宮相之後,終於忍不住了,在公元751年廢黜了墨洛溫末代國王,自己稱王。你可以把他們父子倆看成西方中世紀的曹操和曹丕。
  • 丕平開創的叫作加洛林王朝,他的兒子就是前面多次提到的查理曼大帝。
  • 封建的關鍵,就是那份封君和封臣兩個人的契約。你是封君能讓我這個封臣幹什麼,我這個封臣能從你這個封君那裡得到什麼,都靠這個私人契約。這是中世紀封建和中國西周封建最大的不同。
  • 中世紀的契約是私人的,是雙方達成的合意,你同意我也同意。用老百姓的話說,以後咱的關係就這麼處。用法律的話說,權利義務就生成了。封建契約,是理解中世紀封建政治的基點。
  • 封建這種中世紀政治組織的基本方式,是怎麼結束的呢?關於這個問題,史學界的說法也很多,難有一個定論。在我看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於資產階級和國王聯手,幹掉了封建領主。
  • 路易十四想要實現中央集權,封建領主就是他建設現代國家最重要的內部阻礙。與此同時,法國的商業發展起來了,商人和資產階級渴望更大的市場,如果像過去一樣搞封建割據,當然就不利於形成統一的國內市場。那麼,資產階級就會去擁護國王,讓他獲得權力。
  • 在哪個西方國家,國王和資產階級的這種聯盟越強大,克服封建就越有力,建成現代國家就越得力。封建就是在這樣一個政治進程中逐漸消失的。顯然,這是一個長期鬥爭的過程,它從中世紀後期就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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